海南师大女生被偷拍续:嫌疑人被拘10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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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的相关证据。7月1日上午,网监处锁定嫌疑目标是大一男生陈某。

7月1日上午11时左右,办案民警再次到网吧核实相关信息时,陈某突然在网吧出现,民警立即将其控制。据了解,陈某听同学说有警察正在网吧调查后,心里十分恐慌,便到网吧察看情况,他想趁着警方没发现前将该电脑里储存的信息删除。

陈某交代了偷拍女生宿舍并将部分照片上传到校园网的事实。同时交代作案后曾经把作案相机以及保存有全部偷拍照片的U盘藏匿在学校图书馆,但后来发现丢失了。网监民警立即到学校图书馆调查,了解到相机和U盘是由于嫌疑人违反图书馆规定,被管理人员暂时扣留。民警当场扣押了作案相机和U盘后,陈某被带回海口市公安局询问。

嫌疑人交代

10多天拍照400多张

嫌疑人陈某,今年21岁。据其交代,今年6月12日上午8时左右,他独自在宿舍时,看到对面女生宿舍有人在洗漱,便用数码相机拍了几张,发现照片很清晰。后来,陈某多次偷拍对面多个女生宿舍女生。为防止被偷拍女生发现,在偷拍时都用其他物品遮挡相机。截至6月23日,共拍了400多张照片。

6月23日下午,陈某到网吧把相机里的照片转存到U盘上,并在校园网上注册了名为“头拍”的用户上传照片。6月24日上午,他在校园网上注册了一个名为“吴遮蔽”的用户,传了当天上午偷拍到的13张照片。

据了解,这些被偷拍的照片共453张,涉及9个宿舍40名女生,内容都是日常生活的场景,没有一张属于淫秽照片。另外,由于校内网两次都及时发现并删除嫌疑人上传的照片,因此照片本身没有在网上形成传播。

 

处罚决定

嫌疑人被行政拘留10天

警方昨日通报称,由于所拍照片中没有淫秽照片,嫌疑人没有触犯刑法和相关法律解释关于传播淫秽物品和信息的规定,但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因此,龙昆南派出所依据此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但是,由于嫌疑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相关受害人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嫌疑人进行索赔。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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